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2月6日,建邺法院与区税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双方将共建“院税联动”机制。
会上,民二庭庭长安时建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破产制度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企业破产制度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规范有序通道,在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据建邺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徐璐璐介绍,企业破产后,所有债权债务均在破产程序中统筹处置。破产企业欠缴的税款,称为破产税收债权,也需纳入破产程序中一并申报清偿。因资不抵债或实际丧失清偿能力,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为常态,tp钱包下载破产税收债权由此构成破产债权主要类别之一,且具有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的法定顺位。对破产税收债权的妥善处理,是增速破产财产分配、促推破产程序行进的先导题,也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必答题。
为此,建邺法院与区税务局积极对接沟通,就持续优化建邺区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保障税收债权依法清收等问题进行会商,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共建“院税联动”机制。新机制将推动破产涉税工作衔接更加顺畅,为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促进破产审判工作全力提速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区法院与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完善院税协同机制,通过召开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开展信息共享,对企业破产处置实行“院税联动”,规范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处理,提高破产处置工作效率,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江南时报记者 钱月明
通讯员 建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