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156个账户、获利超1亿港元!3人被定罪

操纵156个账户、获利超1亿港元!3人被定罪

5月29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串谋正利控股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的三名被告人罪名成立,被定罪的人士分别为薛伊琪(女)、林颖琪(女)及谭焯衡(男)。

香港证监会称,这是一宗组织极为严密及复杂的操纵市场案件,涉及操纵账户156个,用于维持正利股份的成交量,制造交投活跃假象。香港律政司及香港证监会进行了广泛调查后提出刑事检控,是首次有《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罪行在原讼法庭进行审讯。

正利控股股价操纵案新进展

据悉,香港证监会于2019年向5人启动刑事法律程序,追究他们涉嫌在2016年操纵正利控股股价。案件于今年正式开审,原讼法庭在陪审团进行历时22日审讯后,5月29日裁定正利控股股份操纵案罪名成立,涉及三名被告被羁押候判。法庭将案件押后至2024年6月17日判刑,三名被告申请保释,但其申请被原诉讼法官驳回。

在提出刑事法律程序的同时,香港证监会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规定针对多家本地及海外公司和多名本地及海外个人展开法律程序,包括薛伊琪、林颖琪及谭焯衡,并取得临时强制令冻结这些人的资产。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显示,香港证监会于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间发现薛伊琪、林颖琪及谭焯衡联同何明轩、孙文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士,串谋对正利控股进行一项复杂的操纵市场计划。

香港证监会表示,何明轩、孙文两人在2017、2019年离港,香港证监会2020年进一步取得逮捕手令,二人已被列入香港证监会网站上一栏内,香港证监会促请公众举报二人的行踪。

据悉,上述有关人士串谋在他们所控制的156个证券账户之间进行操纵交易,使得正利控股的股价和成交额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6日期间以人为方式飙升,随后正利控股的股价在2016年9月7日大跌90%。5个月时间,从中获利1.24亿港元的非法利润。

正利控股2016年3月29日——2016年9月8日走势(图片来源:Wind截图,前复权)

2019年7月11日,香港证监局展开了对一群本地及海外投资者的法律程序,2019年7月15日,香港证监会获得高等法院颁布的临时强制令继续生效,以冻结由15个本地及海外实体持有的约1.249亿港元资产,而这笔资产正是在此次股价操纵案中获得的合计利润。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表示,“本案的结果传达了一个强烈信息,申明损害香港证券市场的廉洁稳健及削弱投资大众的信心的法律后果,同时亦彰显了香港证监会向企图通过滥用市场以谋取私利的违规者追究责任的决心。”

魏弘福续说:“成功对该等操纵者作出检控,是证监会致力打击本港操纵市场行为及其他形式的金融罪行的连串工作的最新成果。证监会已提升其调查能力,并将继续充分运用其法定权力,以展开复杂而具影响力的执法行动。”

香港“造壳”“炒壳”曾盛行

而在港股市场,一直存在一批“造壳”“炒壳”的资本玩家,他们一起操纵股价,制造活跃的流通量来吸引散户注意,在有足够的散户入场后,庄家就开始大举“出货”,获利了结,从而引起股价暴跌。

资深港股专家且担任某港股公司董事职位的张利向记者表示,“在炒壳过程中,庄家对于时间有着严格细致的规划,交给哪个券商负责,何时推高股价,做高到多少价格,何时出货都要提前布局,tp钱包因为这些都关乎成本。坐庄是需要成本维护的,比如交易手续费,如果按照港股成交额的3.81‰计算,假设1天成交额1亿港元,则一天手续费38万港元左右,一个月手续费就是836万港元(22个交易日计算)。当然,如果股权集中度高,那么坐庄成本就低,因为只需要很少的货就能将股价拉高,吸引散户进场。”

“坐庄股价屡见不鲜,有些失当行为要查证其实非常困难。”一位参与过壳交易的当事人王艺伟向记者表示,“港股较为宽松的制度,对于擅于玩弄资本的金主们来说确实友好,这些造壳、炒壳行为都很隐蔽。比如,坐庄某只股票,真实的控制人大多都是隐藏在层层关联账户或企业背后,资金来源更不会被曝光,所以擅用财技的大股东,利用配股、供股等融资工具时,不会穿透到股票账户的实际控制人,这就是制度的漏洞。监管层可以修复制度漏洞,但不能因为打击这些壳交易,而收起所有的融资工具,不允许他们借壳,不允许他们配股、供股等,这样会损害到其他真正有需要的上市公司。”

香港证监会、港交所打击股价操纵行为

为打击“借壳”“炒壳”等股价操纵行为,2019年7月26日,港交所发布《有关借壳上市及其他壳股活动等咨询总结》,直指港股借壳上市盛行,投机炒壳行为已成为市场操控及内幕交易温床。

此外,港交所还全方位打击港股市场存在的“僵尸股”“老千股”“炒壳养壳”等顽疾。主板上市公司停牌需在18个月内、创业板上市公司停牌需在12个月内复牌,否则港交所有权予以除牌。

而港股股价坐庄如此盛行,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此前投资者可以在香港不同的券商开立多个账户,但由于缺乏身份披露,一旦股票出现异常,香港证监会很难及时确定违规交易指令或交易是否由同一投资者发出。比如,某只股票的股价大幅上涨,看似是多家不同的券商分别买入所致,但事实上因为股价操纵者故意在不同的证券公司开设了多个交易账户对敲买卖,隐藏行踪,导致难以辨别。

2023年3月20日,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正式生效。该制度实际上就是港股实名制,目的就是打击股价操纵。在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下,证券公司必须为每一位客户编配唯一的券商客户编码,并与客户的识别信息配对。包括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全名,签发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类别及号码、以向联交所提交配对档案。

根据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香港的资料隐私法例(包括《个人资料(隐私)条例》),中介人须向个人客户取得明示同意,以便向香港证监会及联交所提交相关的客户身份信息。有关信息会以加密方式存储在数据资料库内,而只有香港证监会及联交所的授权人员方可查询。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推出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符合国际做法,各监管机构将能够实时掌握证券买卖指令的投资者身份信息。这将大大增强市场监察能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