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新闻记者 王怡文
10月31日,微信公众号“吕梁民政”发布了吕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2025年1月1日起,在我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的奖励,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这一消息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
11月1日10时许,纵览新闻(报料微信:ZLXWBL2023)记者致电吕梁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昨天中午政策发布后,已接到了十多位市民的来电咨询,其中大部分问题都集中在核实政策的真实性和结婚当事人户口问题。咨询的问题包括,男女双方均为吕梁户口,异地办理结婚证是否可以领取,或是女方并非吕梁户口能不能领取。
《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部分内容。(来源/吕梁民政)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吕梁市民政局印发《吕梁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到,男女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为吕梁市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想要领取1500元奖励的新人,除需满足政策规定内容,男女双方其中一人必须是吕梁户口,并在吕梁市范围内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这名工作人员还称,在致电咨询的新人中,有人了解清楚政策内容后表示,将考虑延期领证。
纵览新闻记者注意到,《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还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吕梁市还将对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吕梁的家庭,分别补贴2000元、5000元、8000元,可在户籍登记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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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吕梁市委市政府公布《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引起舆论关注。
在鼓励适龄青年结婚方面,《若干措施》明确,2025年1月1日起,在吕梁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的奖励,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
11月1日上午,吕梁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夫妻有一方有吕梁户口就能领,如果双方都不是吕梁户口,即使在吕梁当地登记结婚也不能领取这笔奖金。
对于“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限定条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个人感觉,通常结婚就涉及生育,年龄再大就属于高龄产妇了”。
对于1500元奖励标准的确定,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这是领导们商量出来的,上网搜一下,能搜到其他地方也有这种政策”。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3年8月,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宣布,对于在该县双方均为初次结婚登记且女方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至少一方为常山户籍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今年8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出台的《鼓励新市民在“暖城”结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新市民在鄂尔多斯市结婚登记,可享受1000元“多多评”物质积分奖励,定向用于在当地综合服务平台“多多评”平台入驻婚纱摄影商家拍摄婚纱照。
同在11月1日,吕梁市财政局一名工作人员也确认,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吕梁户口就可领取,要求是在当地登记结婚,不能补领,“这个政策是咱这边的,所以说登记结婚手续、所有的流程都得在咱这边办才可以”。
为何限定女方年龄不超过35岁?据上述财政局人士介绍,相关政策是根据省里的安排,下一步可能各个市也会出类似举措,市级是参照执行省里的标准,包括1500元的奖金也是参照省里定的标准。
据他透露,现在吕梁相当于一个试点,tp钱包下载可能根据去年的结婚登记率,吕梁比较少一点,就优先开始了。
澎湃新闻注意到,11月1日,《吕梁日报》头版刊发了市卫健委主任郭力关于《若干措施》的解读文章。
郭力表示,《若干措施》提出的9条“实打实”硬措施,从构建婚育友好环境、强化生育服务支持、降低养育教育住房成本等多方面发力,切准了吕梁实际,体现了吕梁特色,展现了吕梁作为,对于扭转吕梁市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趋势、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吕梁市2005年人口出生率为13.61‰,2010年降低为11.59‰,2016人口出生率进一步降至10.34‰,一直至2022年、2023年降为7.21‰、6.60‰。
郭力表示,针对吕梁市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的突出问题,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若干措施》,通过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生育的婚嫁模式、激励机制、服务体系、市场条件等,旨在以良好的政策、社会、市场和家庭环境,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形成愿意生、生得出、养得起、育得好的生育友好型社会,以期扭转吕梁市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的趋势,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在积极构建重视婚育友好环境方面,提出做好青年婚恋服务,鼓励适龄青年结婚。比如,创建“青春吕梁”青年服务综合云平台,建立“未婚适龄、大龄青年数据库”,通过“线上”“线下”开展针对性、个性化婚恋服务,积极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从2025年1月1日起,在吕梁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的奖励。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吕梁的家庭,分别补贴2000元、5000元、8000元;从生产后次年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妇双方及孩子)5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30%、50%的补贴。
郭力认为,《若干措施》立足全面提高吕梁市生育水平,既注重建立覆盖结婚、生育、托育、教育、住房等的全生命周期人口服务体系,又突出重点,着重在适龄婚育、生育、教育上拿出真金白银予以补贴,点面结合、协同推进,提出一批硬招实招。激励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率,以期真正扭转吕梁市人口出生率逐年递减的趋势,让吕梁成为更具活力的年轻城市。
“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吕梁新闻网10月17日的报道中,市民政局局长杨丽提到,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数据来看,近年来全市结婚登记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同时初婚年龄在逐渐增大,传统的婚姻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严重影响了人口和生育水平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制定《若干措施》,健全了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从鼓励适龄婚育青年结婚登记抓起,前置政策关怀,明确了强化婚恋服务和登记的奖励性措施,构建了婚恋友好型环境,让年轻人从不想结婚过渡为向往结婚,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了保障。民政部门将立足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完善相关实施办法,把市委、市政府优化生育服务的若干具体措施落到实处。